主要工作依据:
财企[2004]185号
职责任务:
对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、有重点的监督检查。对检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、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,财政厅将收回全部资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