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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财政支出类 弄虚作假骗取挪用财政资金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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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05-05-09 17:38 字体显示:
 
 

  背景材料

  根据群众举报,2001年12月,财政部门派出检查组,查实HN省PQ县农业局在申报和建设油料基地中,存在挪用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问题,以及LS县移民办在申报移民资金时,存在采取弄虚作假、虚报冒领等手段,骗取、挪用国家大量移民资金等问题。

  违纪事实

  一、PQ县农业局与下属单位合谋作假、虚列转移国家商品油料基地建设资金

  一是“空转”配套资金93万元。按项目投资计划,在总计300万元的投资中,中央投资120万元,省级配套72万元,地区配套32.4万元,县级配套75.6万元。虽然农业局账面反映资金全部到位,实际上,除中央和省级投资192万元和县级从农业发展基金中配套的15万元到位外,差额93万元形成“空转”,即:先由县财政将资金拨到农业局的账上,农业局随即又如数返还给县财政。这样“兜圈子”的目的是为了如数争取到中央和省级投资。

  二是合谋作假,虚列支出250多万元。先由农业局将项目资金分拨至下属6个二级单位,二级单位账面上以假发票堂而皇之地予以报销,私下里又将套取的资金返还给农业局。检查组共查出假发票近60张,涉及金额250多万元,涉及有关部门负责人、财会人员10余人。

  三是转移挪用国家专项资金176.5万元。在实际到位的207万元项目资金中,除有50.5万元由二级单位支用外(含二级单位购买而实为农业局所用的桑塔纳轿车价款及附加费20万元),其余156.5万元返还给农业局。农业局将29.4万元混入经费账户,127.1万元转移到“项目办”账户上——这是该县原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县时的项目账户,早该撤销了,如今却为“账外黑户”提供了方便。截至检查日,这部分资金尚未动用。

  更令人吃惊的是,对这个基本上没有启动的项目,县农业局竟于1999年8月以商品油料基地建设小组的名义虚报工程完工,向上级计委、农业局递交了虚假的申请验收报告,而有关部门既没有派人实地验收,也未对报告予以批复。

  二、LS县移民办:千万移民资金被挪用

  据查,1990年6月,该县移民办以“先打条,后给钱”为幌子,要求两个乡部分村以虚报人数、谎报基数和支出项目等手段编造“应付移民村移民补偿费”清单,并出具了假收据,先后3次向上级部门虚报冒领移民资金697.7万元。移民办既没将这笔钱分发给移民或用于移民项目,也没把它纳入移民资金大账管理,而是存入银行,由当时的移民办领导直接经管。存单锁在一个保险柜里,主任和一位副主任各执一把钥匙,必须是移民办领导“集体决定”开支,两人同时开锁,才能动用这笔钱。这“内部监管”看起来挺严,可是短短的几年里,在移民办财务部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多宗“人情”借款和盲目投资从这个保险柜里流出,致使大量资金难以收回。截至1997年5月,该款本息合计总额达1070.3万元,但在账上反映所剩无几。

  据统计,1986--2000年,国家共拨付该县移民专项资金5183万元(含虚报冒领资金本息1070.3万元),县移民办累计支出5123万元,其中仅列入所谓“扶持生产周转金”账户,用于县移民办经费支出和各种乱投资的就高达1268万元。这有账可查的十几项投资,全部血本无归。

  检查思路与方法

  一、查找疑点

  检查组进点后,查证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的积极配合,涉及项目建设的所有资金项目与凭证于当天全部调齐。当晚,检查组逐笔核对账目与凭证,并将每张发票的明细情况输入电脑汇成表格。从整个账目上看,除了买轿车款及附加费20万元外,其余事项均为项目合理支出,所用发票也是加盖了单位公章的真发票,金额总计300.59万元,账表相符。然而,绝大多数发票都存有疑点。比如:有些发票有改动痕迹,有的是过期发票,有的发票记账日期拖了一年多,有的手续、事项不全,并有大量事项属于现金支出。更让人起疑的是有些发票的开具单位与发票所列经营项目似乎“风马牛不相及”;如:“HS广播电视器材商行”开出的修化验室水电、墙面、门窗装修费发票,等等。这些都被检查人员一一记下,以询问有关人员进行落实。

  二、落实支出

  第二天,该局还振振有辞地介绍项目资金全部到账并悉数用作了项目支出,基地建设圆满完成。检查组根据掌握的疑点,使出“杀手锏”,即提出要到开具发票的单位落实支出的实际情况,希望该局能积极配合,并把真实问题说清楚。否则,将会一笔一笔地追查下去。这一招出乎该局意料,会计支支吾吾,一时找不出话来搪塞。该局负责人倒是个爽快人:“你们哪也别去了,这里头的支出除了买车是真的,其他都是假的。”一句话说得检查组既兴奋又震惊。经过其后连续几天的深入调查核实,该局与下属单位合谋作假、序列转移国家商品油料基地建设资金的案件终于真相大白。

  三、穷追不舍

  检查组在查某县移民办时,让人没想到的是,在说明来意、要求调阅1986年以来的所有账目后,移民办负责人似乎有准备似的,马上拿出了1997年省移民办委托某中介机构对该单位财务所作的审计报告,对虚报冒领、违规使用移民资金等事实供认不讳,看上去并没有太当回事——因为上级已经查过了,给过“严肃的批评”,并把已在账外支出的虚报冒领资金账目纳入移民办大账进行管理,事已“了结”,坦白无妨。但检查组并没有因此罢手,而是对一大堆陈年老账、各式凭证进行深入核查,走访多户移民,对一笔笔支出逐项落实,最后结论还是一起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的违纪案件。

  处理结果

  2002年9月,财政部门依法对PQ县农业局、LS县移民办发出了处理决定,责令PQ县农业局将中央商品油基地建设投资120万元就地上缴中央金库、LS县移民办对用于非移民项目的投资、借款限期追回,上缴中央金库。同时,建议对违纪事件的主要领导、主要责任人及其他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追究。有关部门对违纪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做出了处理。

  违纪动机与原因

  近年来,尽管国家三令五申,扶贫、移民、救灾等国家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和重点使用的原则,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明知故犯,以“空转”配套资金、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国家专项资金,或擅自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。国家的好政策被歪曲,百姓的根本利益遭践踏,不严肃处理不足以明是非。

  然而,对财政部门2001年12月初刚刚查实的问题,该农业局连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”这样简单的悔过性表示都没有。原农业局长曾经很恳切地对检查组说:“我也不想因为给公家办这个事让个人出问题,所以这钱挪出来我一没贪污二没乱花。近年来局里干部工资只能发50%,我们也没有动用这笔钱。”某县有关人士也介绍说,当年县移民办主任虚报冒领移民资金,是想在库区移民项目行将结束时,为移民办今后的经费寻个着落。继任者乱投资,也说得上是为了县里的经济发展和给移民办开拓财源。总之,他们的弄虚作假都算是“一心为公”。当然,他们心目中的“公家”,充其量不过是他们的一个小团体,更确切地说是假公济私,为的是极少数人的个人利益,其动机昭然若揭。

  教训与启示

  一、这两起案件再次突显出中央专项资金监管薄弱的问题

  近年来,中央财政对农业、水利等专项资金的投入越来越大,资金通过各级财政部门或各系统层层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,由当地财政部门或各系统上级单位负责财务监管d但实际上,中央财政对项目“鞭长莫及”,难以实施具体的监管,更谈不上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。地方认为项目是中央投资的,亦较少过问,造成责任不明;再加上虚假配套往往是地方部门之间的默契,从而使地方监管基本流于形式。上述案件没能及时、妥善地处理,都与财务监管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。为此,建议今后要进一步加大日常财政监督工作力度,通过建立项目台账或网上查询监管系统等办法,对中央专项资金支出实施日常监控,并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专项检查,建立起贯穿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较为完善的财政监管体系;同时加大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力度,这样,可以有效地防止类似弄虚作假、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事件的再度发生。

  二、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。实现财政监管关口前移

  支农建设项目一般在基层实施,一些项目单位通过设置账外账来截留、挪用中央专项支农资金。鉴于这种情况,建议支农建设等项目的中央专项资金实行财政直拨,财政监管工作关口前移。项目批准后,在申请资金时事前经财政部门审核,事中进行跟踪监控,事后通过竣工决算或项目验收进行监督,以加强财务监管,确保项目资金的运转效率和使用效益,防止项目弄虚作假、专项资金在拨付环节出现的层层截留、挤占、挪用问题。

  
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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